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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报到(落户)服务指南
作者:www.kshrw.com.cn 时间:2017/12/12 阅读:4034次


 

1. 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定就业意向后,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上面盖章,毕业生本人签字,然后持整套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就业单位已盖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个人未婚声明或已婚材料(已婚材料包括:计划生育证明、配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单位在职证明)到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交流服务大厅人事人才窗口备案(初次办理手续的单位须另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未落实单位的昆山籍生源毕业生档案可直接派回原籍。

业务窗口审核材料后,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上盖章并留存就业推荐表原件、协议书备案联及个人声明或已婚材料,毕业生本人持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回就读学校毕分办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档案寄往:昆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昆山市崂山路9号 昆山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人收,邮编215301,电话55137311)。

2. 毕业生报到

登陆昆山人力资源市场管委会网站(http://www.ksrlzy.gov.cn/),点击毕业生到档查询,或拨打昆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55137311551372115513721255137203551372055513720655137209)查询本人的到档情况。

到档后且无缺失,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交流服务大厅人事人才窗口办理报到落户相关手续。

外地籍生源的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社保记录(可登陆http://sbzx.ks.gov.cn:81/webPages/grxxcxdl.aspx打印社保缴费明细)、个人未婚声明或已婚材料(本人计划生育证明,配偶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单位工作证明)、居住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日制劳动合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管协议书(一式两份)

昆山籍生源的毕业生:未落实单位的持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已落实单位的提供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管协议书一式两份;户口迁到学校的另提供户口迁移证。

注:(1)毕业时没有出具户口迁移证的非昆山籍毕业生(上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或毕业后户口已落回原籍的毕业生),如需将户口迁入昆山,则另提供以下材料后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a.未婚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原件(一式两份)。

b.已婚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原件(一式两份),家属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单位在职证明原件。

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2)昆山院校及户口为苏州大市范围内的毕业生,户口在学校的,如需户口迁到昆山,提供户口登记表原件。

    (3)户口落自己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

    4)初次办理手续的单位须另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受理窗口: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交流服务大厅人事人才窗口

*咨询电话:0512-55137203551372095513721155137212 5513720555137206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正式党员凭学校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交流服务大厅6号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512-55137203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08:30-下午4:30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昆山市崂山路9号(新客站向西)

 

附:相关资料下载: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管协议书.doc

个人未婚声明.doc

已婚人员家属情况登记表.xls

计划生育证明.doc

毕业生调档不落户承诺书.doc

 

来源:昆山人力资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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