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物价局、省环保厅《关于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等级试行差别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开始,对我市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内的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等级定为红色、黑色的部分高污染企业试行差别电价政策,用电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和0.10元,通知还明确,将依据环保部门对辖区内重要污染企业的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建立差别电价动态管理机制。
根据环保信用评价对部分污染企业试行差别电价,目的是发挥价格杠杆对污染行业的抑制作用,完善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